土耳其对中国公民免签入境政策使用说明 (自 2026 年 1 月 2 日起实施)

根据土耳其《官方公报》发布的总统令(依据《外国人和国际保护法》第18条),自 2026 年 1 月 2 日起,土耳其对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旅客实施免签入境政策。现就相关政策要点说明如下,供符合条件的旅客参考。

一、免签政策适用范围

适用对象:

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。

适用目的:

仅限以下入境目的:

旅游(含观光、度假)

过境(中途转机停留)

不适用情形:

本免签政策不适用于工作、学习、商务活动、长期居留及其他非旅游或过境目的。

如拟从事上述活动,须在入境前依法申请相应签证或许可。

 二、停留期限规定

免签入境旅客须遵守以下停留规则:

在任意连续 180 天内,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 90 天。

可选择

单次入境停留:一次性停留最长 90 天;

多次入境停留:在 180 天滚动周期内,多次入境累计停留不超过 90 天。

 请旅客合理规划行程,确保停留时间符合相关规定。

 三、入境所需基本材料

免签入境无需提前办理签证,但入境时须符合土耳其边检管理要求。建议旅客随身携带以下材料,以备查验:

有效护照: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;

行程安排证明:包括返程或继续行程机票、住宿预订信息等;

旅行资金证明:可覆盖在土耳其停留期间的合理费用。

是否查验上述材料及查验方式,以土耳其边检部门现场决定为准。

 四、入境流程说明

旅客抵达土耳其入境口岸后,按照现场指引前往边检区域,提交护照并配合完成必要查验手续。经审核通过并加盖入境章后,即可入境土耳其。

免签入境不收取签证费用。

 五、其他说明

本政策适用于土耳其对外开放的各类入境口岸。

旅客在土耳其停留期间,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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